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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环境部2022年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2-04-21 16:15:20

           2022年3月30日,生态环境部举行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司长任勇出席发布会,介绍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有关情况。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主持发布会,通报近期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重点工作进展,并共同回答了大家关心的问题。

           01  生态环境部重点工作

           一、第二轮第六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二轮第六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已全面启动,组建5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河北、江苏、内蒙古、西藏、新疆等5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督察进驻。

           二、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空气质量保障任务顺利完成

           三、首个生态保护监管规划印发

           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了《“十四五”生态保护监管规划》,这是我国首次制定生态保护的监管规划。

           《规划》以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监管体系为主线,提升生态保护监管协同能力和基础保障能力,有序推进生态保护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持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筑牢美丽中国根基。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生态保护监管的五项重点任务,包括深入开展重点区域监督性监测、推进生态状况及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完善生态保护监督执法制度、强化生态保护监管基础保障能力建设和提升生态保护监管协同能力等。

           到2025年,将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态保护监管政策制度和法规标准体系,初步建立全国生态监测监督评估网络,对重点区域开展常态化遥感监测,生态保护修复监督评估制度进一步健全,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能力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进一步提高,“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范围全覆盖,自然保护地不合理开发活动基本得到遏制。

           02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有关情况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头连着减污,一头连着降碳,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任务。努力让城乡“无废”、环境健康安全是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的重要方面。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新污染物治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并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在今年刚刚闭幕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
     

           2022年是我们全面落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的关键之年,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把握一个“总基调”,做到四个“坚持”。总基调就是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四个“坚持”即坚持更加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的工作方针,坚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工作原则,坚持打牢基础、健全体系、严守底线、防控风险、改革创新的工作思路,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系统推进的工作方法。

           对于重点工作任务的安排,可以概括为:抓好两条主线,守住一个底线,突出两个抓手。在两个主线中,一个就是对从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到利用处置强化全链条环境监管。另一个主线就是对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强化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理。守住一条“底线”,就是要严守危险废物、尾矿库、化学品、重金属,就是通常说的“一废一库一品一重”的生态环境风险防控这条“底线”。突出两个抓手,一个是新污染物治理,一个是“无废城市”建设。这样,确保全面完成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意见和“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所确定的有关工作任务,持续提升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工作目标要求可以概括为三句话: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助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维护健康安全。首先,要有效防控固体废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污染,拓展和延伸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广度和深度,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其次,充分发挥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方面的重要作用,助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第三,有效防控生态环境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03  相关问答

           一、新污染物治理难源于其自身特点

           新污染物是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对生态环境或者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但尚未纳入环境管理或者现有管理措施不足。

           国际上广泛关注的有排放到环境中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微塑料等四大类,其种类还可能会持续增加。

           新污染物治理难源于其危害比较严重、风险比较隐蔽、环境持久性、来源广泛性、治理复杂等五个特点。


           二、治理新污染物重在“筛评控”和“禁减治”

           近年来,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部门,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方面,推动建立法规标准体系、加强源头准入管理、推动环境风险管控、积极参与全球化学品履约行动,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目前,生态环境部正在会同13个部门研究编制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将通过对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和评估,“筛”、“评”出需要重点管控的新污染物,然后对重点新污染物实行全过程管控,包括对生产使用的源头禁限、过程减排、末端治理。

           三、继续深化巩固禁止洋垃圾进口

           工作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深化巩固禁止洋垃圾进口工作方案,严防洋垃圾走私和变相进口洋垃圾,完善禁止洋垃圾进口配套监管制度,加强固体废物出口监管。

           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顺利完成改革任务,达到预期成效,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在加强环境监管方面,通过信息化平台建设和制度创新,强化风险防控能力;


           五、持续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

           近年来,我国在提升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和补齐收集利用处置能力短板、推进改革创新和健全制度、强化监管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下一步将深入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其相关的新部署,继续在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全面推动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能力建设和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监管技术能力与处置能力建设工程。

           六、黄河流域“清废行动”

           2021年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黄河流域9省共办理危险废物违法案件1194件,向公安部门移送案件281件。今年,将在陕西、山西、河南、山东4省继续开展黄河流域“清废行动”。(文章来源:生态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