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美丽中国建设“十五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26年6月21日
(本文有删减)
“十五五”时期是美丽中国建设承前启后、扩面提质,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的关键阶段。为全面推进“十五五”时期美丽中国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落实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以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保障,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系统优化,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筑牢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生态根基。
到2030年,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不断提升,核与辐射安全水平持续提高,国家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适应美丽中国建设要求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健全,建成一批美丽中国建设示范样板,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到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全国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到25微克/立方米以下,全经济范围温室气体净排放量比峰值下降7%—10%、力争做得更好,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显著提升,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稳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落实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以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保障,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系统优化,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筑牢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生态根基。
到2030年,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不断提升,核与辐射安全水平持续提高,国家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适应美丽中国建设要求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健全,建成一批美丽中国建设示范样板,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到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全国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到25微克/立方米以下,全经济范围温室气体净排放量比峰值下降7%—10%、力争做得更好,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显著提升,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稳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工作中要把党的领导贯穿美丽中国建设各方面全过程,坚持环保为民,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以改革为动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整体效能,持续激发美丽中国建设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加快形成美丽中国建设总体布局。
二、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一)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优化国家大气污染防治分区。加强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深入推进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鼓励垃圾焚烧企业超低排放改造。研究制修订重点产品VOCs含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推动VOCs源头替代和全流程治理。开展传统涉气产业集群整治提升。实施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深化大气环境绩效分级管理,开展绩效等级提升行动。完善清洁取暖运行保障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长时间大范围污染过程。加强长江中游、成渝等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行为。加强秸秆焚烧分区管控和综合利用,严防秸秆集中焚烧引发重污染天气。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大气氨排放全过程管理,推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氨排放总量下降。探索恶臭、餐饮油烟污染分级分类管控。深化城市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建立噪声问题综合治理清单,推进宁静小区等建设。
(二)强化水生态环境保护。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按规定压实河湖长管理责任。加强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管理,优化调整水功能区划及管理制度。加快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改造,持续巩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成果,基本完成重点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基本消除县乡黑臭水体,加强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强化船舶水污染物转移处置联合监管。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系统治理。完善河湖生态流量目标管理体系,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和水工程生态流量泄放管控,重点河湖生态流量达标率保持在90%以上。开展水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科学实施水生态保护修复。推动构建重要流域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沿海省份及周边主要河流总氮源头防控。以解决全流域和跨省界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强重要江河湖库系统治理和生态保护,提升湖库富营养化防治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积极应对蓝藻水华。推进江河湖库清漂。
二、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一)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优化国家大气污染防治分区。加强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深入推进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鼓励垃圾焚烧企业超低排放改造。研究制修订重点产品VOCs含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推动VOCs源头替代和全流程治理。开展传统涉气产业集群整治提升。实施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深化大气环境绩效分级管理,开展绩效等级提升行动。完善清洁取暖运行保障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长时间大范围污染过程。加强长江中游、成渝等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行为。加强秸秆焚烧分区管控和综合利用,严防秸秆集中焚烧引发重污染天气。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大气氨排放全过程管理,推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氨排放总量下降。探索恶臭、餐饮油烟污染分级分类管控。深化城市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建立噪声问题综合治理清单,推进宁静小区等建设。
(二)强化水生态环境保护。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按规定压实河湖长管理责任。加强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管理,优化调整水功能区划及管理制度。加快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改造,持续巩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成果,基本完成重点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基本消除县乡黑臭水体,加强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强化船舶水污染物转移处置联合监管。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系统治理。完善河湖生态流量目标管理体系,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和水工程生态流量泄放管控,重点河湖生态流量达标率保持在90%以上。开展水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科学实施水生态保护修复。推动构建重要流域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沿海省份及周边主要河流总氮源头防控。以解决全流域和跨省界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强重要江河湖库系统治理和生态保护,提升湖库富营养化防治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积极应对蓝藻水华。推进江河湖库清漂。
(三)深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四)加强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深入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实行管控和修复,推动绿色化改造。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管理,加强农药原药制造、焦化等企业腾退地块土壤污染管控。基本完成重点县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整治,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加强黑土地保护和酸化耕地治理,促进土壤健康和永续利用。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环境管理,实施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整治行动。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和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完成8万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在有条件的地方协同推进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排查整治较大面积劣Ⅴ类水体。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常态化运行保障机制。建立农村生态环境监测评价制度。加强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利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推进化肥农药精准施用增效、地膜科学使用回收。
三、全面实施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行动
(五)实施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强化工业固体废物全链条管控和规模化消纳利用,推动重点行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与综合消纳量逐步实现动态平衡。扎实推进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溶洞垃圾污染等专项整治。实施堆(渣)场、危险废物填埋场、磷石膏库等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完成60%以上的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治理,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控制在10%以内。优化尾矿库分类分级环境监管制度,开展污染动态评估和监控预警。优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结构,推进设施提标改造。健全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体系。推进全国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五即”(即产生、即包装、即称重、即打码、即入库)规范化建设,强化危险废物“一码贯通”全过程监管。
(四)加强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深入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实行管控和修复,推动绿色化改造。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管理,加强农药原药制造、焦化等企业腾退地块土壤污染管控。基本完成重点县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整治,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加强黑土地保护和酸化耕地治理,促进土壤健康和永续利用。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环境管理,实施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整治行动。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和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完成8万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在有条件的地方协同推进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排查整治较大面积劣Ⅴ类水体。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常态化运行保障机制。建立农村生态环境监测评价制度。加强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利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推进化肥农药精准施用增效、地膜科学使用回收。
三、全面实施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行动
(五)实施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强化工业固体废物全链条管控和规模化消纳利用,推动重点行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与综合消纳量逐步实现动态平衡。扎实推进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溶洞垃圾污染等专项整治。实施堆(渣)场、危险废物填埋场、磷石膏库等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完成60%以上的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治理,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控制在10%以内。优化尾矿库分类分级环境监管制度,开展污染动态评估和监控预警。优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结构,推进设施提标改造。健全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体系。推进全国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五即”(即产生、即包装、即称重、即打码、即入库)规范化建设,强化危险废物“一码贯通”全过程监管。
(六)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治。推进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与风险评估,“一企一策”、“一地一策”系统治理风险隐患问题。减少使用高铊、高镉、高砷等矿石原料。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重金属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健全重金属污染长效防控机制。
(七)深化新污染物治理。
四、统筹推进生态系统优化
(八)巩固国家生态屏障。
(九)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
(十)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十一)强化生态保护与修复监管。
五、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十二)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落实国家自主贡献目标,扎实推进碳达峰行动,全面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坚持风光水核等多能并举,深入开展节能降碳改造和控煤减煤,合理控制煤电装机规模和发电量,全面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比重,加快推进新增用电量由新增清洁能源电量覆盖。实施应对气候变化一揽子重大工程,推动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发展和示范项目建设。
(十三)主动适应气候变化。
(十四)加快发展全国碳市场。充分发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对实现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的重要支撑作用。有序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行业范围、扩展参与主体,对碳排放总量相对稳定的行业优先实施配额总量控制,稳妥推行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配额分配方式。完善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为主体的碳定价机制。积极发展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持续扩大支持领域,建立科学完备的方法学体系,推动核证自愿减排量应用,规范各类自愿减排交易活动,提升碳市场国际影响力。
(十五)提升应对气候变化基础能力。
六、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十六)发挥生态环境优化支撑作用。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加强同
(十七)提升重点行业领域绿色低碳水平。推进重点用能行业绿色化清洁化发展,逐步明确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建设一批绿色工厂。推进西部地区可再生能源就近利用,有序推动符合要求的高载能产业向可再生能源资源富集区域转移。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将低效、高耗能、高排放工艺和装备纳入淘汰类目录。推进机场运行电动化和港口岸电应用尽用,发展可持续航空燃料。提高大宗货物铁路、水路运输比重和新能源汽车运输比重,推进新能源运输工具规模化应用,加快配套补能设施建设,构建“外集内配”货物运输模式,鼓励开展货运零排放试点,推进零碳运输走廊建设,重点行业清洁运输比例达到75%、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清洁运输比例达到85%。加强既有建筑和市政设施节能降碳改造,发展城乡绿色建筑。制定重点行业和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技术指南,构建协同度指数,深化城市和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
(十八)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七)深化新污染物治理。
四、统筹推进生态系统优化
(八)巩固国家生态屏障。
(九)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
(十)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十一)强化生态保护与修复监管。
五、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十二)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落实国家自主贡献目标,扎实推进碳达峰行动,全面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坚持风光水核等多能并举,深入开展节能降碳改造和控煤减煤,合理控制煤电装机规模和发电量,全面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比重,加快推进新增用电量由新增清洁能源电量覆盖。实施应对气候变化一揽子重大工程,推动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发展和示范项目建设。
(十三)主动适应气候变化。
(十四)加快发展全国碳市场。充分发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对实现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的重要支撑作用。有序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行业范围、扩展参与主体,对碳排放总量相对稳定的行业优先实施配额总量控制,稳妥推行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配额分配方式。完善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为主体的碳定价机制。积极发展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持续扩大支持领域,建立科学完备的方法学体系,推动核证自愿减排量应用,规范各类自愿减排交易活动,提升碳市场国际影响力。
(十五)提升应对气候变化基础能力。
六、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十六)发挥生态环境优化支撑作用。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加强同
(十七)提升重点行业领域绿色低碳水平。推进重点用能行业绿色化清洁化发展,逐步明确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建设一批绿色工厂。推进西部地区可再生能源就近利用,有序推动符合要求的高载能产业向可再生能源资源富集区域转移。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将低效、高耗能、高排放工艺和装备纳入淘汰类目录。推进机场运行电动化和港口岸电应用尽用,发展可持续航空燃料。提高大宗货物铁路、水路运输比重和新能源汽车运输比重,推进新能源运输工具规模化应用,加快配套补能设施建设,构建“外集内配”货物运输模式,鼓励开展货运零排放试点,推进零碳运输走廊建设,重点行业清洁运输比例达到75%、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清洁运输比例达到85%。加强既有建筑和市政设施节能降碳改造,发展城乡绿色建筑。制定重点行业和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技术指南,构建协同度指数,深化城市和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
(十九)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七、守牢美丽中国建设安全底线
(二十)确保核与辐射安全。
(二十一)健全生态安全防护体系。深化生态安全战略和政策研究。
(二十二)加强生态环境应急管
理。
八、健全美丽中国建设保障体系
(二十三)完善生态环境法治体系。实
(二十四)提升监测现代化水平。
(二十五)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二十六)强化科技创新和人才支撑。
(二十七)健全经济激励政策。
(二十八)深化国际合作。
九、组织实施
完善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按规定实施好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照本规划细化落实目标任务,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工作中要抓好重点攻坚,力戒形式主义,杜绝层层加码。健全美丽中国建设重大工程实施机制,细化项目清单,做好资金和要素保障。开展美丽中国建设进程评估,推广美丽中国建设经验做法和标志性成果。生态环境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规划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文章来源:中国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