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行业面临抉择
一、环境保护法修订案通过,新环保法诞生
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所带来的负面效应也是显而易见,近年来,关于大气、土壤、河流等自然环境污染的报道频繁见诸报纸、网络、电视等媒体,所见之处无不令人惋惜和愤恶。在经济发展和环境污染的这个两难选择的问题上,随着环保法修订草案的通过,环境问题终于收到了应有重视。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环保法修订案。新环保法增加了政府、企业各方面责任和处罚力度,号称“史上最严厉的环保法”。
二、造纸、化工、冶炼、印染、水泥等行业面临抉择
造纸、化工、冶炼、印染、水泥等高能耗、重污染行业在这次环境保护法面前面临选择。在新环境保护法的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对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淘汰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或者转移、使用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加强对大气、水、土壤等的保护,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调查、监测、评估和修复制度;第四十二条都规定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
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既然法律条文明确规律对环境污染设备的处理,那么造纸、化工、冶炼、印染、水泥这些对环境不友好的企业,面临的选择有两个:一是退出行业,另外谋出路;另一个是改进技术,引进设备改变排放标准。选择推出行业的另当别论,选择改进技术,提高排放标准无疑会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本来在这些行业的利润空间就极为有限,生产成本的提高会导致很多企业处在亏损状态。前瞻产业研究分析认为,这些行业的出路是:专注某些未能满足的细分市场,提高产品附加值,以便获得更多的利润空间。
关于环保法中广受关注的公益诉讼问题,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袁杰表示,环保法修订草案第二次审议时增加了公益诉讼的规定,第三次审议大家都提出了一些意见。公益诉讼的功能、作用,首先是监督环境违法行为,作为公众监督的重要手段。另外一个是救济功能,起到补充的作用,因为受害人可以依照其他法律来寻求救济。
此外,对于排污费,信春鹰表示,这是一个衔接性的规定,可能在未来要用环境保护税来取代排污费,要逐步从“费”走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