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与GB15979—2002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适用范围(见第1章);
—更改了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定义(见3.1,2002年版的3.1),增加了卫生湿巾、抗菌剂、抑菌剂、生产车间和高吸水材料的术语和定义(见3.2、3.3、3.4、3.5、3.6);
—增加了原材料卫生要求中禁用物质和生产用水要求(见4.3、4.4);
—将生产环境卫生指标(见2002年版的第5章)、消毒效果生物监测评价(见2002年版的第6章)与产品卫生指标中初始污染菌(见2002年版的4.3)合并调整为生产过程卫生要求(见第5章),本文件代替GB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与GB15979—2002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适用范围(见第1章);
—更改了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定义(见3.1,2002年版的3.1),增加了卫生湿巾、抗菌剂、抑菌剂、生产车间和高吸水材料的术语和定义(见3.2、3.3、3.4、3.5、3.6);
—增加了原材料卫生要求中禁用物质和生产用水要求(见4.3、4.4);
—删除了生产环境与过程卫生要求以及消毒过程要求(见2002年版的第9章、第10章);
—增加了产品卫生要求中理化指标(见6.2);将毒理学试验项目和毒理学指标要求(见2002年版的附录A)从附录调整到正文(见6.3);
—更改了卫生栓(内置棉条)、抗菌剂及抑菌剂的微生物学指标(见6.4,2002年版的4.3);
—增加了相关产品理化指标的检测方法(见7.2);
—增加了空气采样器法(见附录A);
—更改了“产品微生物检测方法”中真菌检测方法(见附录B中B.7、B.8,2002年版的B.7、B.8);
—更改了“产品环氧乙烷残留量检测方法”(见附录D,2002年版的附录D);
—更改了“产品杀菌性能、抑菌性能与稳定性检测方法”中样品采集数量(见附录E,2002年版的附录C);
—增加了部分抗(抑)菌试验方法(见附录E,2002年版的附录C);
—更改了杀菌和抑菌作用时间(见附录E,2002年版的附录C);
—增加了“产品毒理学试验方法”中眼刺激试验样品处理方法(见附录F);
—删除了“培养基与试剂制备”(见2002年版的附录G)。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96年首次发布为GB15979—1995,2002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文章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