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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环境法典为造纸行业划的“绿色重点”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6-05-15 14:21:23
            核心提示: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这是我国继民法典之后,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生态环境法典共5编、1242条,各编依次为:总则、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法律责任和附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通过体系化设计,为造纸行业指明了从“被动治污”迈向“主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方向与转型路径。本刊结合法典原文,对其中蕴含的与造纸行业内相关的部分政策指引进行解读。
    ​        第一编“总则”:确立根本遵循
    ​        第一编为企业确立了核心纲领。其中,第九条明确要求企业履行“绿色低碳发展义务”,这为造纸业设定了污染防治、资源节约与碳减排三重并行的责任框架;第五条将“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确立为国家基本国策,引导行业从源头向集约型、效益型增长转型。
    ​        第二编“污染防治”:引导全过程精细化管控
    ​        第二编“污染防治”引导企业从末端治理转向全过程防控。其中,第三分编“水污染防治” 指引企业,通过全链条工艺改进,实现总量控制和全过程节水,向水效领跑者标准看齐;第六分编“固体废物管理” 指引企业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台账,推动废物的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
    ​        第三编“生态保护”:推动构建绿色供应链
    ​        第三编“生态保护”将企业环保责任延伸至上游原料环节。生态环境法典关于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保护的规定,指引以木浆为原料的企业需建立并运行绿色供应链溯源体系,选择合法、可持续来源的木材原料,这是构建绿色品牌、规避供应链风险的核心环节。
    ​        第四编“绿色低碳发展”:明确转型路径
    ​        第四编“绿色低碳发展”中的第一章第九百四十四条明确将“造纸”列为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重点行业,需推广节能低碳和清洁生产技术装备,推进工艺流程更新升级,完善能源效率、碳排放等相关约束性标准,促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
    ​        第五编“法律责任”:明确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
    ​        第五编整合了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规定。其中明确了针对偷排废水、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伪造监测数据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及刑事责任追究机制,并规定了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的具体适用情形。



    文章来源:全球造纸工业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