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2月23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习近平总书记专题研究部署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并强调“加快产品更新换代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要鼓励引导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二)2024年3月7日,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 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
(三)2024年3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工信部联规〔2024〕53号)。
(二)2024年3月7日,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 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
(三)2024年3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工信部联规〔2024〕53号)。
(四)2024年3月28日,李强总理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要求“加强政策支持和推动,着力形成更新换代的内生动力和规 模效应。会议提出三个“既”和“又”:一是,既利当前又利长远;二是,既稳增长又促转型;三是,既利企业又惠民 生;工业“三端”:工业领域是设备更新主要需求端、消费 品以旧换新重要供给端、资源回收循环利用重要承载端。
(五)2024年5月1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四川省推动 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川府发 〔2024〕10号)
(六)2024年5月15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7部门联合出台《四川省以大规模技术改造带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行 动方案》(川经信规划〔2024〕73号)
国家层面支持政策
(一)财政类
1.中央预算内项目直接补助资金
(五)2024年5月1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四川省推动 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川府发 〔2024〕10号)
(六)2024年5月15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7部门联合出台《四川省以大规模技术改造带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行 动方案》(川经信规划〔2024〕73号)
国家层面支持政策
(一)财政类
1.中央预算内项目直接补助资金
由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联合收集项目,拟对投资项目开展竞争性立项,给予设备投资一定比例的补贴。
2.税收优惠
对企业数字化智能化相关投资在企业所得税中给予税收优惠,由工信部门认定退税投入,税务部门具体操作。目前,财政部、工信部和税务总局正在制定相关设备目录。
3.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
支持城市采用“点线面”结合方式组织项目申报:“点”上开展数字化智 能化改造示范(项目)“线”上开展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协同改造示范(产业链),“面”上开展产业集群及科技产业园区数字化绿色化改造示范。按照每个入选城市3亿元奖补资金,不超过20个项目。支持方式由地方确定,包括投资补助、贷款贴息、担保费补贴 等,对单个项目的支持资金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已获得国家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支持。
(二)金融类
央行联合5部委印发了《关于设立科技创新与技术改造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设立总额5000亿元再贷款。其中,技术改造专项再贷款规模4000亿元。由工信部与央行联动实施,由工信部直接收项目,推荐给21家商业银行,享受贷款低利率,实行先到先得。
2.税收优惠
对企业数字化智能化相关投资在企业所得税中给予税收优惠,由工信部门认定退税投入,税务部门具体操作。目前,财政部、工信部和税务总局正在制定相关设备目录。
3.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
支持城市采用“点线面”结合方式组织项目申报:“点”上开展数字化智 能化改造示范(项目)“线”上开展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协同改造示范(产业链),“面”上开展产业集群及科技产业园区数字化绿色化改造示范。按照每个入选城市3亿元奖补资金,不超过20个项目。支持方式由地方确定,包括投资补助、贷款贴息、担保费补贴 等,对单个项目的支持资金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已获得国家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支持。
(二)金融类
央行联合5部委印发了《关于设立科技创新与技术改造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设立总额5000亿元再贷款。其中,技术改造专项再贷款规模4000亿元。由工信部与央行联动实施,由工信部直接收项目,推荐给21家商业银行,享受贷款低利率,实行先到先得。
省级层面支持政策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7部门联合出台《四川省以大规 模技术改造带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行动方案》(川经信规划〔2024〕73号)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7部门联合出台《四川省以大规 模技术改造带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行动方案》(川经信规划〔2024〕73号)
传统产业向“新”改。鼓励生产设备向高精度、高可靠性升级改造,加快用能、物流仓储等设备自动化升级,支持瞄准 先进标准和标杆质量等实施升级改造、扩大新产品供给。比如,支持家电、消费电子、家具家居等行业,聚焦绿色、智 能、适老方向,迭代升级生产线,打造一批“国潮”新款。
规上企业向“智”改。推动规上工业企业“智改数转”全 覆盖,支持企业开展数控化设备和软件更新替代,推进产品在 线化、产能柔性化、产业链协同化,建设一批智能制造工厂和优秀场景。
耗能行业向“绿”改。着力培育绿色生产力,加快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节能节水增效改造。比如,重点推广清洁原辅材替代工艺,可从源头端有效减少排放,缓解大气臭氧污染问题。同时,推动再制造和资源循环利用,支持挖掘淘汰设备文化价值,建设行业博物馆、工业博物馆。
老旧装置向“安”改。重点聚焦
化工、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领域,尽快淘汰老旧装置,推广应用安全可靠的智能化装备,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微技改”全覆盖。支持企业实施“小、快、准”技改活动,促进技术改造全覆盖,鼓励“设备换设备”的单点更新,鼓励加装智能仪表、数控软件等开展“设备治哑”,鼓励安装循环水泵、制氢等设备。
(一)资金类
1.省级财政工业发展专项资金
规上企业向“智”改。推动规上工业企业“智改数转”全 覆盖,支持企业开展数控化设备和软件更新替代,推进产品在 线化、产能柔性化、产业链协同化,建设一批智能制造工厂和优秀场景。
耗能行业向“绿”改。着力培育绿色生产力,加快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节能节水增效改造。比如,重点推广清洁原辅材替代工艺,可从源头端有效减少排放,缓解大气臭氧污染问题。同时,推动再制造和资源循环利用,支持挖掘淘汰设备文化价值,建设行业博物馆、工业博物馆。
老旧装置向“安”改。重点聚焦
化工、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领域,尽快淘汰老旧装置,推广应用安全可靠的智能化装备,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微技改”全覆盖。支持企业实施“小、快、准”技改活动,促进技术改造全覆盖,鼓励“设备换设备”的单点更新,鼓励加装智能仪表、数控软件等开展“设备治哑”,鼓励安装循环水泵、制氢等设备。
(一)资金类
1.省级财政工业发展专项资金
省级财政将统筹工业发展资金、新增预算,每年安排资金30亿元,对设备升级、“智改数转”、绿色低碳、安全生产、“微技改”等领域中符合条件的项目,分类采取项目法、因素法,联动地方共同给予奖补支持。鼓励市(州)、县(市、区)设立设备更新和技改专项支持资金,形成政策叠加效应,相关资金支持政策预计7月正式启动。
专项资金支持主要采用补助、奖励、贴息、购买服务等方式。补助:对企业围绕主要支持方向,且项目总投资达到一定要求的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采用项目法安排资金,补助额度参照项目实际已完成设备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元支持。贴息:联动银行、保险、设备租赁等机构重点支持“微技改”和其他设备更新项目。技术改造项目总投资达到一定要求,先到先得,额度用完即止。
专项资金支持主要采用补助、奖励、贴息、购买服务等方式。补助:对企业围绕主要支持方向,且项目总投资达到一定要求的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采用项目法安排资金,补助额度参照项目实际已完成设备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元支持。贴息:联动银行、保险、设备租赁等机构重点支持“微技改”和其他设备更新项目。技术改造项目总投资达到一定要求,先到先得,额度用完即止。
2.技术改造(产业化)和设备更新项目
(1)项目入库。建立“四川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产业化)和设备更新项目库”。
(2)申报书及资料要求。申请书报告编写要规范,文字表述清晰,前后逻辑通畅;资金报告附件齐全(特别是前期报建审批手续文件)、图片清晰、装订规范;报告中涉及技术、设备、工艺、产品描述要科学客观,提供必要论证。
(3)投资测算合理。项目总投资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120%。固定资产投资中,土地厂房等土建投资原则上占比不超过30%,即设备、模具、材料等投入应在固定资产投资中占比超过70%,多余部分主动核减,不纳入项目范围;投资 测算中需要列出投资详细清单和具体测算过程并提供相关支撑 凭证;流动资金部分包括测试费、加工费、原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等,不是企业经营中通常指的现金、存货、应收账款等。
(4)预期效益估算。项目完工后第一个会计年度的数据;数据合理,据实有效,不能随意夸大;效益数据包括产能、销 售收入、税金、利润等,要依托现有市场环境测算,金额要在合理范围内。
(二)金融类
推广“技改贷”“更新贷”“专精特新贷”“制惠贷”等 金融产品,常态化开展政银企融资对接活动,为我省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注入“金融活水”。
(1)项目入库。建立“四川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产业化)和设备更新项目库”。
(2)申报书及资料要求。申请书报告编写要规范,文字表述清晰,前后逻辑通畅;资金报告附件齐全(特别是前期报建审批手续文件)、图片清晰、装订规范;报告中涉及技术、设备、工艺、产品描述要科学客观,提供必要论证。
(3)投资测算合理。项目总投资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120%。固定资产投资中,土地厂房等土建投资原则上占比不超过30%,即设备、模具、材料等投入应在固定资产投资中占比超过70%,多余部分主动核减,不纳入项目范围;投资 测算中需要列出投资详细清单和具体测算过程并提供相关支撑 凭证;流动资金部分包括测试费、加工费、原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等,不是企业经营中通常指的现金、存货、应收账款等。
(4)预期效益估算。项目完工后第一个会计年度的数据;数据合理,据实有效,不能随意夸大;效益数据包括产能、销 售收入、税金、利润等,要依托现有市场环境测算,金额要在合理范围内。
(二)金融类
推广“技改贷”“更新贷”“专精特新贷”“制惠贷”等 金融产品,常态化开展政银企融资对接活动,为我省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注入“金融活水”。
(三)服务类
1.组织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全川行”分站服务活动,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宣讲、供需对接、入企调研等多种形式,为企业和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等综合服务商搭建交流协作平台;
1.组织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全川行”分站服务活动,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宣讲、供需对接、入企调研等多种形式,为企业和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等综合服务商搭建交流协作平台;
2.采取现场办公、部门会审等方式,鼓励各地分级设立设备更新服务专员,“一对一”指导制定技改方案,推行政府代办,让企业“少跑路”、力争“不跑路”;
3.遴选近300户优质技术改造服务商,开展上门服务,帮助企业量身定制满足需求、契合实际的最优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方案;
3.遴选近300户优质技术改造服务商,开展上门服务,帮助企业量身定制满足需求、契合实际的最优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方案;
4.组织技术改造服务商、设备供应商进园区、进企业、到现场,“一对—”开展重点行业全覆盖的技术改造诊断服务;
5.组建覆盖主要行业的技改专家智库,结合小微企业设备更新需求,差异化提供“小、快、精、准”的微技改方案;
6.搭建设备更新供需平台,建立设备更新需求清单、优质产品供给清单并动态更新,分领域、分行业组织金融、供需等线上线下专题对接活动,开展多形式、精准化的“四川造”推广对接活动;
7.围绕项目组织实施,优先保障土地、能源、指标等要素,加强园区、数字等基础设施建设。
(四)其他类
1.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提出“每年遴选建设一批工业技术改造试点县(市、区)”的支持措施,将通过“树标杆”的方式引导各县(市、区)在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中不断寻找破题路径。
2.选树一批标杆示范企业和项目,形成一批可复制的技术改造成功经验,通过开展现场交流、路演示范等方式进行推广;
3.结合实际和对标先进,加快制定和运用一批新标准。
央行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
政策介绍
一、主要内容
4月1日,人民银行总行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 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设立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4〕 72号),设立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中央银行向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对重点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文件执行主体是综合能力较强、机构网点较多的21家全国性银行。
5.组建覆盖主要行业的技改专家智库,结合小微企业设备更新需求,差异化提供“小、快、精、准”的微技改方案;
6.搭建设备更新供需平台,建立设备更新需求清单、优质产品供给清单并动态更新,分领域、分行业组织金融、供需等线上线下专题对接活动,开展多形式、精准化的“四川造”推广对接活动;
7.围绕项目组织实施,优先保障土地、能源、指标等要素,加强园区、数字等基础设施建设。
(四)其他类
1.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提出“每年遴选建设一批工业技术改造试点县(市、区)”的支持措施,将通过“树标杆”的方式引导各县(市、区)在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中不断寻找破题路径。
2.选树一批标杆示范企业和项目,形成一批可复制的技术改造成功经验,通过开展现场交流、路演示范等方式进行推广;
3.结合实际和对标先进,加快制定和运用一批新标准。
央行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
政策介绍
一、主要内容
4月1日,人民银行总行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 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设立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4〕 72号),设立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中央银行向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对重点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文件执行主体是综合能力较强、机构网点较多的21家全国性银行。
1.额度及分配领域
额度5000亿元,其中1000亿元支持处于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4000亿元支持重点领域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具体包括工商业节能降碳、工业智能化数字化转型、老旧农机具淘汰更新、交通运输和现代物流5个领域。政策实施到所有额度用完为止。
2.利率及期限额度5000亿元,其中1000亿元支持处于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4000亿元支持重点领域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具体包括工商业节能降碳、工业智能化数字化转型、老旧农机具淘汰更新、交通运输和现代物流5个领域。政策实施到所有额度用完为止。
利率1.75%。期限1年,可展期2次,资金的最长使用期限为3年。
二、名单制定方式
1.科技创新方面
由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托“创新积分制”,筛选初创期、成长期科技型企业,再由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进一步筛选出无贷户名单,最后向金融机构推送的备选科技型企业名单,均为认定的无贷户,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均算首贷,无需再做认定。
2.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方面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分别拟定本领域项目清单。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维护市场秩序,对于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原则上仅由清单明确的意向银行(企业在申请时填写,最多一般不超过3家)进行对接和贷款发放,对于意向银行均没有发放贷款的项目,由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再二次推送其他各家银行。
3.发放方式
本次专项再贷款人民银行总行采用“先贷后借”方式发放。银行按风险自担原则,自主决策,向支持领域内的企业发放贷款,利率定价必须符合风险定价原则,不低于同期限国债利率,再向人民银行总行申请再贷款。人民银行总行按照贷款本金60%的比例给予支持。
金融监管总局将对贷款的合规性和资金用途管理加强监管,防范合规风险。
审计署将按规定对银行发放贷款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监督。
(文章来源:四川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