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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工信部、能源局公告2011年各地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8-04-02 10:13:07
    国家工信部、能源局公告2011年各地淘汰落后产能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12年12月1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发布2012年第62号公告,公布2011年各地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公告》指出,2011年全国各地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全国共淘汰炼铁落后产能3192万t、炼钢2846万t、焦炭2006万t、铁合金212.7万t、电石151.9万t、电解铝63.9万t、铜冶炼42.5万t、铅冶炼66.1万t、锌冶炼33.8万t、水泥(熟料及磨机)15497万t、平板玻璃3041万重量箱、造纸831.1万t、酒精48.7万t、味精8.4万t、柠檬酸3.55万t、制革488万标张、印染186673万m、化纤37.25万t、煤炭4870万t、电力784万kW。

    《公告》同时指出,  由于涉及职工安置、资产抵押、债权债务纠纷等问题,26家企业落后产能主体设备虽已关停,但尚未按要求彻底拆除。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强监管,明确责任,确保其不可恢复生产,同时制订工作方案,条件成熟时立即组织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