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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月1日起执行造纸产品取水定额新标准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8-04-02 10:10:45
    2013年1月1日起执行造纸产品取水定额新标准

    近日,由中国造纸协会参与起草的GB/T 18916.5-2012)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标准于2013年1月1日实施。

        据悉,该标准规定了造纸产品取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及取水定额等,适用于现有和新建造纸企业取水量的管理。具体标准见表1、表2。

    表1 现有造纸企业单位产品取水量定额指标

    产  品  名  称

    单位造纸产品取水量m3/t

    纸浆 漂白化学木(竹)浆

    本色化学木(竹)浆

     

     

    漂白化学非木(麦草、芦苇、甘蔗渣)浆

    脱墨废纸浆

    未脱墨废纸浆

    化学机械木浆

    90

    60

    130

    30

    20

    30

    纸   新闻纸

    印刷书写纸

    生活用纸

     

     

    包装用纸

    20

    35

    30

    25

    纸板  白纸板

    箱纸板

    瓦楞原纸

    30

    25

    25

     

    注1:高得率半化学本色木浆及半化学草浆按本色化学木浆执行;化学木浆按化学机械木浆执行。

    注2:经抄浆机生产浆板时,允许在本定额的基础上增加10m3/t。

    注3:生产漂白脱墨废纸浆时,允许在本定额的基础上增加10m3/t。

    注4:生产涂布类纸及纸板时,允许在本定额的基础上增加10m3/t。

    注5:纸浆的计量单位为吨风干浆(含水10%)。

    注6:纸浆、纸、纸板的取水量定额指标分别计。

    注7:本部分不包括特殊浆种、薄页纸及特种纸的取水量。

    表2 新建造纸企业单位产品取水量定额指标

    产  品  名  称

    单位造纸产品取水量m3/t

     

     

    纸浆 漂白化学木(竹)浆

    本色化学木(竹)浆

    漂白化学非木(麦草、芦苇、甘蔗渣)浆

    脱墨废纸浆

    未脱墨废纸浆

    化学机械木浆

    70

    50

    100

    25

    20

    30

    纸   新闻纸

     

     

    印刷书写纸

    生活用纸

    包装用纸

    16

    30

    30

    20

    纸板  白纸板

    箱纸板

    瓦楞原纸

    30

    22

     

     

    20

    注1:高得率半化学本色木浆及半化学草浆按本色化学木浆执行;化学木浆按化学机械木浆执行。

    注2:经抄浆机生产浆板时,允许在本定额的基础上增加10m3/t。

    注3:生产漂白脱墨废纸浆时,允许在本定额的基础上增加10m3/t。

    注4:生产涂布类纸及纸板时,允许在本定额的基础上增加10m3/t。

    注5:纸浆的计量单位为吨风干浆(含水10%)。

    注6:纸浆、纸、纸板的取水量定额指标分别计。

    注7:本部分不包括特殊浆种、薄页纸及特种纸的取水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