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生态环境厅就《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作了政策解读;经济和信息化厅、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成都海关结合工作实际,就推动建立我省碳足迹管理体系提出工作举措和有关要求;四川产品碳足迹标准与国际磋商技术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以及有关技术机构、重点企业等就工作推进情况、下一步工作考虑、意见建议等进行交流发言。
会议要求,要发挥好四川产品碳足迹标准与国际磋商技术委员会作用,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工作落实。
龙头企业要发挥产业链引领带动作用,带头制定企业标准并推动逐步转化为团体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按照成熟一个发布一个的原则加快标准落地。有关研究机构要充分结合四川清洁能源优势,深入开展四川电力碳足迹因子研究,及时发布、更新本地化碳足迹因子,为我省企业使用碳足迹因子提供数据基础。有关部门要加快推动建设全省碳排放监测分析服务平台;结合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按照国家部署要求,积极推动碳标签认证工作,选择重点行业企业先行先试。
文章来源:四川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