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四川省造纸行业协会官网! 今天是:
四川省造纸行业协会

四川省造纸学会

联系电话:

028-83229689
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节能减排 >

    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 《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4-06-27 15:09:39
           2024年6月5日,为加快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形成绿色低碳供应链和生产生活方式,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数据局制定并印发《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四项主要任务,包括建立健全碳足迹管理体系、构建方参与的碳足迹工作格局、推动产品碳足迹规则国际互信、持续加强产品碳足迹能力建设等,并分解成22项具体工作。

    具体如下:
    1.发布产品碳足迹核算通则标准。(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负责)
    2.发布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
    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完善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建立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市场监管总局牵头,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参与)
    5.建立产品碳足迹分级管理制度。(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
    6.探索建立碳足迹信息披露制度。(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7.强化政策支持与协同。(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生态环境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9.丰富拓展推广应用场景。(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0.鼓励地方试点和政策创新。(各有关部门参与,各地方落实)
    11.鼓励重点行业企业先行先试。(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有关行业协会参与)
    12.积极应对国际涉碳贸易政策。(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推动产品碳足迹规则国际对接。(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推动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产品碳足迹规则交流互认。(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
    15.积极参与国际标准规则制定。(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加强产品碳足迹核算能力建设。(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8.规范产品碳足迹专业服务。(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
    19.加强产品碳足迹人才培养。(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强化产品碳足迹数据质量。(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建立产品碳足迹数据质量计量支撑保障体系。(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加强产品碳足迹数据安全和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数据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文章来源:生态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