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主要目标是:到2035年,现代化流域防洪减灾体系基本完善,防洪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供水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升;江河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水生态系统健康稳定;水文化繁荣发展,影响力显著增强;江河保护治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人水关系更加和谐。
二、全力保障江河安澜
(一)构建流域防洪减灾新格局。
(二)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
(三)构建雨情水情监测预报体系。
(四)健全洪涝灾害防御工作体系。
(五)强化洪涝灾害风险防控。
三、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六)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
(七)全方位提升节水水平。
(八)科学配置江河流域水资源。
(九)增强供水安全保障能力。
(十)发挥水资源综合利用功能
四、加强江河水生态保护
(十一)强化江河流域生态功能。
(十二)改善河湖生态环境。
(十三)加强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
(十四)建设江河绿色生态廊道。
(十五)推进河口及三角洲生态保护。
五、持续改善江河水环境
(十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十七)加强江河水环境治理。
六、传承弘扬水文化
(十八)保护水文化遗产。
(十九)传播水文化。
七、完善江河保护治理机制
八、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和加强党对江河保护治理的全面领导,健全中央统筹、流域协同、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抓好本意见贯彻落实。水利、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气象、能源、林草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强化要素保障和政策支持。鼓励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凝聚江河保护治理合力。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文章来源:新华社